管道及阀门的布置规范
管道一般要求
(1)管道布置的净空高度、通道宽度、基础标高应符合“化工装置设备布置设计工程规定”(HG20546.2)第3章中的规定。 (9)管道穿过为隔离剧毒或易爆介质的建筑物隔离墙时应加套管,套管内的空隙应采用非金属柔性材料充填。管道上的焊缝不应在套管内,并距套管端口不小于100mm。管道穿屋面处,应有防雨措施。
(2)应按国家现行标准中许用最大支架间距的规定进行管道布置设计。
(3)管道尽可能架空敷设,如必要时,也可埋地或管沟敷设。
(4)管道布置应考虑操作、安装及维护方便,不影响起重机的运行。在建筑物安装孔的区域不应布置管道。
(5)管道布置设计应考虑便于做支吊架的设计,使管道尽量靠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,但应避免使柔性大的构件承受较大的荷载。
(6)在有条件的地方,管道应集中成排布置。裸管的管底与管托底面取齐,以便设计支架。
(7)无绝热层的管道不用管托或支座。大口径薄壁裸管及有绝热层的管道应采用管托或支座支撑。
(8)在跨越通道或转动设备上方的输送腐蚀性介质的管道上,不应设置法兰或螺纹连接等可能产生泄漏的连接点。
(10)消防水和冷却水总管以及下水管一般为埋地敷设,管外表面应按有关规定采取防腐措施。
(11)埋地管道应考虑车辆荷载的影响,管顶与路面的距离不小于0.6m,并应在冻土深度以下。
(12)对于“无袋形”、“带有坡度”及“带液封”等要求的管道,应严格按PID的要求配管。
(13)从水平的气体主管上引接支管时,应从主管的顶部接出。